
外国人在华工作条件
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遵循“鼓励高端,控制一般,限制低端”的原则,将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分为外国高端人才(A类)、外国专业人才(B类)、外国普通人员(C类)三类,按照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实行分类管理。
条件:
1.外国人应年满18周岁
2.身体健康,无犯罪记录
3.中国境内有确定的合法用人单位
4.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学位
5.外国人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,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
外国高端人才(A类)
外国高端人才(A类)是指符合“高精尖缺”和市场需求导向,科学家、科技领军人才、国际企业家、专门特殊人才等,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。
1.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;
2.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;
3.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;
4.创新创业人才;
5.优秀青年人才;
6.计点积分在85分以上的。
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和工作经历的限制。
外国专业人才(B类)
外国专业人才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,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,年龄不超过60周岁。
1.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,符合以下条款规定之一的:
在教育、科研、新闻、出版、文化、艺术、卫生、体育等特殊领域从事科研、教学、管理等工作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;
执行中外政府间协议、国际组织间协议、中外经贸和工程技术合同的人员;
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聘雇人员和境外专家组织驻华机构代表;
跨国公司派遣的中层以上雇员、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和代表;
各类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聘用的外国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。
2.在中国境内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。
3.在国(境)外排名前100名的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。
4.外国语言教学人员。
5.计点积分在60分以上的专业人员。
计点积分要素项
1.直接赋予资格项(如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、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标准、创新创业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等)
2.国内聘用单位支付年薪
3.受教育程度或国际职业资质证明
4.相关工作年限
5.每年工作时间
6.汉语水平
7.工作定向、年龄
8.是否毕业于世界知名大学或有全球500强企业任职经验
9.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鼓励性加分